2003年9月11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決定,將中央印發《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》的9月20日定為“公民道德宣傳日”。 公民基本道德規范的內容包括: 一、“愛國守法”,強調公民應培養高尚的愛國主義精神,自覺地學法、懂法、用法、守法和護法。 二、“明禮誠信”,強調公民應文明禮貌、誠實守信、誠懇待人。 三、“團結友善”,強調公民之間應和睦友好、互相幫助、與人友善。 四、“勤儉自強”,強調公民應努力工作、勤儉節約、積極進取。 五、“敬業奉獻”,強調公民應忠于職守、克己為公、服務社會。 設立“公民道德宣傳日”,目的是更廣泛地動員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參與道德建設,使公民道德建設貼近實際、貼近生活、貼近群眾,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,促進公民道德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,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礎。 作為全國文明城市的揚州,為進一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更好地提升市民文明素質,展示文明城市形象,在廣泛征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“守規矩 講禮儀——揚州文明有禮二十四條”,內容包括:文明用餐“四個規矩”、清潔衛生“四不落地”、公共場所“四個注意”、安全出行“四個提示”、愛我家園“四個不為”以及熱情待客“四個做到”六個部分,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體化的生動體現。為此,我們倡議:每一個市民都積極行動起來,當文明人、說文明話、做文明事、行文明禮,擔當揚州文明的踐行者和傳播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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